广州94家“僵尸企业” 经司法程序退出市场
2018-01-09 09:26: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晓梅 隋岳 范晓玲 彭勇
  今天(1月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广州地区“僵尸企业”司法处置情况,并发布7宗破产典型案件,以引导“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据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筱萍介绍,该院2017年成立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由10名员额法官组建成3个审判团队。去年全年共收到破产及强制清算申请363件,经审查决定受理189件,审结426件,共清理债务84.33亿元,清偿债权12.46亿元,涉及债权人数465人,安置职工人员3000多人,有94家企业通过破产或强制清算程序的司法处置渠道顺利退出市场。

  在集中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广州中院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启用个人管理人名册,择优选择6名个人管理人作为27件案件的破产管理人。经过近半年的工作,共有17件案件终结,案件终结率比机构管理人高出7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刘瑞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