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五万元司法救助金温暖两代受害人
2018-01-17 08:57:33
     中国法院网讯 (王瑶)  1月16日上午,在通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洼子田村倪家坟组的道路上,冬天的霜露把山区道路更加崎岖,一辆法院警车缓慢地行驶着。为把5万元救助金即时送到受害人手中,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心中充满着对受害群众深深的爱,缓慢地向目的地行进。

  在该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引领下,法官和书记员来到受害人陶某明家中,当得知法官是给自己送来救助金时,陶某明感激地说:“感谢党,感谢法官给我们送来温暖。”

  据了解,2015年10月10日,在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洼子田村倪家坟组6号陶某明家发生一起因解除双方同居关系的血案。2016年3月11日,该案承办法官杨福元到案发地勘查现场和走访知情人的过程中,了解到陶某明的妻子系智力障碍,年幼的两个孙子分别为5岁和2岁。而本案罪犯万某某作为上门女婿将被救助人女儿杀害,现由被救助人夫妇隔代照顾两个年幼的孙子,而家庭成员中的4个人均为欠缺劳动能力,生活非常困难。

  经实地查看现场和了解情况后,由陶某明提出申请,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因刑事案件导致贫困的被害人父母、两个孩子进行司法救助,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后,5万元救助金到账。

  陶某明在法官和该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陪同下,到该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专户手续。期间,陶某明再次感谢法院、法官,他说:“虽然我没读过书,但我一定让两个孙子好好读书,以回报党和政府的恩情,感谢法官在寒冷的冬季给我家两代人送来的温暖”。
责任编辑:李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