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销售假冒“惠普”打印机硒鼓获刑三年
2018-01-18 09:28:35
     中国法院网讯 (张忠辉)  网络购物成为现代社会消费购物的主要渠道之一,也成为不法商人销售假冒产品的手段。从2016年10月起,年某就在互联网上销售假冒“惠普”打印机硒鼓,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年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自2016年10月起,被告人年某从河北省程某处购买国产打印机裸鼓、从浙江省徐某处购买假冒惠普注册商标的包装材料,先后在北京、霍邱县冯井镇、六安市信德时代广场7号楼地下室将国产裸鼓原包装拆除,使用假冒的惠普包装盒、防伪标等包装材料进行重新包装,制造假冒的惠普品牌硒鼓,并通过其淘宝网店“打印机耗材供货商”将其制作的假冒惠普品牌硒鼓对外销售。2017年4月12日,六安市公安局在信德时代广场小区地下车库将年某抓获,并现场查获惠普硒鼓各型号外包装盒1199个、惠普硒鼓防伪标识2400个、惠普硒鼓气泡袋1000个、惠普硒鼓鼓体标1700个、成品惠普硒鼓19个、裸鼓967个。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年某通过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惠普品牌的打印机硒鼓,非法经营数额共计307670.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年某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年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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