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三男子贩卖烟叶牟取非法利益被判刑
2018-01-24 14:51:28
     中国法院网讯 (王球)  烟草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专卖商品,其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都有专门机构负责,未取得经营资格非法经营将受到法律惩处。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谭某周、钟某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5年9月,谭某周遇到桂阳县某乡种烟大户钟某光。因钟某光未完成种烟任务,遂要求谭某周帮忙购买烟叶卖给烟草站,并承诺给予一定的差价。谭某周见有利可图,当场答应了,并提出和钟某光的弟弟钟某宪合伙做这笔生意。

  2015年9月18日,谭某周、钟某宪到广东省某高速路口附近的一个烤烟房,以152 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万余斤烟叶。之后,谭某周联系司机刘某海拉货。在运输过程中,三人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核查,查获的烟叶重5305.7公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周、钟某宪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许可,非法买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刘某海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谭某周、钟某宪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刘某海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谭某周、钟某宪、刘某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意见,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田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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