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丽米热•阿布力孜:无私奉献的边疆双语法官
2018-01-30 09:40: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宣
古丽米热法官和同事讨论案件
  古丽米热•阿布力孜,女,维吾尔族,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古丽米热•阿布力孜同志政治觉悟高,民族团结意识强,作风踏实肯干,平等保护各族当事人合法权益。她审判经验丰富,法律专业功底扎实,是所在法院可以用维汉双语起草判决的维吾尔族优秀女法官,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尊敬和爱戴,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民族女法官勤勉奉献、造福边疆的优秀品质和时代风采。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自治区优秀法官、新疆最美基层法官、自治区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1次。

  古丽米热•阿布力孜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名维吾尔族女法官。她从书记员干起,审判员、审判长,直到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十几年来,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把极大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

  信念坚定卫忠诚

  古丽米热始终不忘一名法官应具备的政治素养,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祖国的安全与统一。她始终认为基层法官站在化解矛盾的最前沿,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肩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自己能够成为一名让党放心、各族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官首先要有清醒的政治觉悟,熟悉和掌握党中央各项政策方针方可胜任其本职工作。

  乌鲁木齐市“7.5”打、砸、抢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古丽米热第一时间向组织请战,要求到办案一线工作。“7.5”专案从前期的甄别工作到最后的审判过程,她凭借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审理案件,发挥专业特长,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同“三股势力”作坚决斗争,加班加点工作,接连数月奋战在审判一线工作,圆满完成了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理“7.5”专案先进个人。

  古丽米热始终把“敢于担当”作为法官必须具备的第一素质。在参与当时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热比娅(热比娅系新疆分裂反动势力头目)大厦资产处置专案组和阿克达公司(早期由热比娅开办)消防整改工作组行动中,古丽米热充分发挥语言特长,在办理热比娅大厦资产处置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积极宣传党中央和自治区的相关政策的同时,严把案件质量关,在其所承办的256件案件中,除了2件上诉外,其余全部息诉服判,与热比娅大厦资产处置案关联的阿克达公司消防整改工作顺利展开,热比娅大厦好几百户商户搬迁过渡工作顺利进行并圆满完成。

  努力奋进勇创新

  古丽米热作为一名出色的双语法官,是院里为数不多的能独立撰写维汉裁判文书、用维汉双语审理案件的维吾尔族干警。但她从不骄傲,仍然不停的学习,遇到不会、不懂的便虚心请教。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是乌鲁木齐乃至整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中心,也是乌鲁木齐市维吾尔族集中居住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每年要审理全市法院50%民语案件和70%的双语案件,案多人少。为了办好双语案件,古丽米热主动申请担任双语案件合议庭的审判长,除每天自己承办案件的庭审工作外,还要担任其他法官承办的双语案件的审判长,工作任务繁重,“5+2”“白+黑”的工作模式早习以为常。她在办理案件做调解工作时,均能用诉讼参与人双方自己的语言进行释法,告知诉讼中的利弊得失,力争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古丽米热高效的办案背后体现的是她对各项法律法规的熟练运用能力,同事们审理案件过程中碰到困难总喜欢找她商量,因为她总是能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同事们在引用法条查找法条时,也总是喜欢找她,因为大多数法条她总能脱口而出。大家问她有什么秘诀,她笑笑说:一个字“学”。“为了学好汉语,为了胜任工作,你们知道这些年来,古丽米热写秃了多少支笔、划烂了多少摞纸?翻烂了多少《维、汉字典》《成语词典》、读了多少本教科书吗?我们知道,她这个人不容易呀……”,古丽米热的同事这样评价她。

  古丽米热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学习、肯钻研,在实践中边学、边干,不断开拓创新。为了使自己各项工作每年都有新起色,她利用一切工作和业余时间,积极从事法律宣传和调研工作。每年除了完成大量的审判任务,还要结合业务实践撰写数十篇信息、案例、论文等在《新疆法制报》《新疆人大》《新疆审判》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古丽米热还应邀参与各类法治讲座,被聘为新疆大学法律专业客座教授,每周她都会精心挑选两个案件与同学们分享审理过程中的心得。听课的同学说道:“听古丽米热法官给我们讲课,收益非常大,能够从她的办案实践中让我们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

  司法为民倾真情

  古丽米热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严格依法办案。为了做好审判工作,掌握案情,她会采用分析案情、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到现场查看等方式吃准案情,尊重合议庭意见,找到症结所在,力求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

  在参与涉及人数较多、征迁面积较广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棚户区征迁工作过程中,她积极宣传法律政策,通过现场、办公室、电话等方式为拆迁户进行法律咨询和解答,做好协调工作,解除被拆迁户的后顾之忧。她与“钉子户”们坐在一起,耐心听取他们的心声,循循善诱地化解他们的心结,如“灭火队员”般消解着不安定因素。一位名叫阿里木的“钉子户”在被感化后,激动地从屋内抱出一个大西瓜当场切开:“来,吃西瓜,从早晨说道中午口也干了吧。”明明知道这位阿里木是艾滋病携带者,古丽米热还是坐下一起大口吃起了西瓜。事后,当被问起当时为何能够毫无戒备的吃西瓜时,古丽米热回答:“我们知道艾滋病的传染途径,在面对阿里木拿出的西瓜,我确实犹豫过,但为了能够顺利地将这起拆迁案件调解,消除当事人的戒备之心,我愿意真诚地吃掉这牙瓜!”最终,在古丽米热的努力下,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棚户区大面积的拆迁工作得以圆满完成。拆迁户这样评价她:“古丽米热法官是自家人,会为我们保障权益,有她我们不怕权益得不到保障。”

  古丽米热始终用爱心、诚信去善待每一个当事人,用“爱”字化解纠纷,温暖每一颗受伤害的心。她用一颗司法爱民之心,化解着矛盾纠纷,维护着民族团结。

  2016年,古丽米热承办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告阿某驾驶的车辆,将酒后横穿马路的甘肃籍农民工马某碰撞并致马某当场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事故后死者家属起诉立案,考虑马某亲属从甘肃来乌鲁木齐市将消耗大量时间、精力、财力,古丽米热接到案件的第一时间就联系原告,在得知马某亲属尚未离开乌鲁木齐市后,省略送达、排期、开庭等环节,便召集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在采用背靠背调解的过程中,原告质疑道:“法院审判程序有送达、排期、开庭等程序,为什么这么着急的处理他们的事情,是不是我和被告不是同一个民族,故意偏袒被告,敷衍了事,要求承办法官回避等。”这时古丽米热面带笑容,心平气和地说道:“我是人民法官,不是哪个民族的法官”,并耐心说服原告,告知他们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做调解的原因后,原告感动地流下了眼泪。在给被告做大量工作后,一周后全部支付了原告的赔偿款,原告从刚开始委屈的眼泪换成了欣慰的笑容离开。就这样,一起纠纷从立案到执行环节在一周内完成,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清正廉洁写公正

  “古丽米热法官是一个请客不去、送礼不要的好法官”,许多当事人这样评价古丽米热。有的当事人为感谢古丽米热秉公执法送来现金、金银首饰,都被古丽米热严词拒绝。多年来她退还礼品的情况不胜枚举。她在工作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任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古丽米热常说:“选择了做法官,就得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如果被金钱绊倒,所有的努力和付出将灰飞烟灭。也许一辈子与金钱和财富绝缘,但是掌声和鲜花就是我最大的财富。我从不后悔选择这个职业,我愿意把我的毕生献给这一行。”

  当有人问古丽米热为什么这么拼命时,她说:“其实,从穿上法官制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我们与责任、与奉献、与牺牲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法官光辉形象的背后,更多的是忠实于人民的利益,默默奉献。”古丽米热把自己的爱心奉献给了社会,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法院,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崇高为民精神和高尚道德情操,谱写出新时期人民法官爱人民的良好风采。
责任编辑:李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