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邹来水:把法治种子播撒在鄱湖大地
2018-02-01 12:50: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邹来水法官为师生上法制教育课
  邹来水

  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芦田人民法庭庭长。他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始终做到“简易案件快速调、复杂案件细心调、疑难案件耐心调”,练就一套过硬的本领,被同事们誉为法律“活词典”;扎根水乡、无怨无悔,5年来共审理800多件民事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他心有大爱,在家境并不富裕的在情况下,依然默默资助贫困学生,帮助购买学习用品、课外读物和生活用品。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人民满意五星干警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2次。

  27年,他用基层艰苦岗位的执着坚守,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对百姓的无限热爱和对法律的无比忠诚;27年,面对基层群众,调解纠纷,他诚恳、智慧、有人情味;判决案件,他公正、严谨而有温度;27年,面对困难群众,他热心、热忱、热手相助;面对不义之财,他冷静、冷对、冷眼相看;27年,他始终做到公正,温情,廉洁,敬业,他就是全国优秀法官——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芦田法庭庭长邹来水。

  “组织需要,愿不愿意都得去”

  2008年3月,身为鄱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的邹来水被调任于芦田法庭担任庭长一职,然而职务上的升迁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喜悦,温馨小家许久的平静也在当天夜晚被打破了。

  基层法庭条件的艰苦,工作的艰辛,邹来水太清楚不过了。1985年12月,邹来水通过招干考试被分配到鄱阳县古县渡法庭,一呆就是4年,后来又分别调至凰岗、芦田法庭,前后又是14年。出身农村贫困家庭的他,深知得到一份法院工作的不容易。考入法院后,他刻苦学习,向书本学,向老法官学;他勤勤恳恳,苦活累活抢着做,乡间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见证了邹来水由一个青涩纯真的青年成长为成熟睿智的人民法官,成为一名获得诸多荣誉的法庭副庭长。2003年4月,工作成绩优异的邹来水通过竞争上岗成为鄱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这对于邹来水一家人来说无疑是个天大的喜讯,妻子的脸上挂起了笑容,儿子格外珍惜有父亲陪伴的日子,事业和家庭都能照顾上了,邹来水觉得特别满足和安心,工作也更加地勤奋与出色,2006年,作为副庭长的邹来水开始主持民一庭的工作,仅仅在两年的时间里,民一庭的工作就从全院排名靠后,进入第一方阵。

  原以为就这样在机关里干一辈子了,可不曾想还没有在城里呆几年,又要回到好不容易才脱身的“苦海”,邹来水的内心是不情愿的,他希望领导再考虑考虑,能不能换其他的同志,领导只是静静地问了他一句:“我知道你不容易,可你回去好好想一想,我们法院还有谁比你更合适的?”整整几天的反复思虑,邹来水作出了选择。

  “组织需要,愿不愿意都得去。”邹来水开始轻声安慰着妻子,妻子拭干眼泪,默默地回屋为丈夫收拾好行李。邹来水再一次回到了离开没几年的芦田法庭,又开始了艰苦的基层工作。

  “公正司法,没有主客场”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尽管不是科班出身,但邹来水却是一名虔诚的法律信仰者。办案中,每当遭遇到私利、亲情、权力与法律的碰撞时,他都是用真情铸起永恒的天平,用行动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2016年7月,他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系河南省太康县人,被告系鄱阳本地人。原告手中有被告出具的欠款17万的欠条;被告陈述已打14万元到原告的银行户头,且能提供相关票据,现在只欠3万余元。按现有的证据来看,邹来水大可判决被告胜诉,但是多年的从业经验告诉他,此案另有蹊跷。

  究竟孰是谁非呢?经过耐心细致的调查、再调查,案情逐渐清晰,原来被告打给原告账户的14万主要是支付出具欠条后另外拖欠的货款,而不是还取欠条上的钱。被告仗着是本地人,况且彼时对方手上缺少证据,想“歪”这位老实巴交的外地人的钱。不曾想到,公正严明,细致耐心的邹来水法官查明了事情的原委,收集了各种证据,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被告惭愧地低下了头,无话可说。

  靠着这种对正义的坚守,从1993年开始独立办案以来,邹来水办案2600余件,没有一件错案,上诉率仅为0.5%,且没有发回重审、改判案件。

  “家事案件,弥合亲情比案件判对更重要”

  邹来水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古话是“感人心者,莫先于情”。他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2013年2月22日,因96岁的王老太太生活无人料理,其两个年逾花甲的女儿来到芦田法庭找到邹来水,要求法庭尽快解决她老娘的赡养问题。

  王老太太先后有两次婚姻,生育4男2女,其中两个儿子已去世,现有4个子女。二十年前,两个儿子对王老太太夫妻俩的赡养问题曾达成了协议,大儿子赡养母亲,小儿子赡养父亲,各自履行了义务。父亲在十年前去世,小儿子一人负责了安葬。之后,王老太太双目失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年逾古稀的大儿子觉得一人赡养很吃力,遂要求弟弟分担赡养义务,遭弟弟拒绝。

  邹来水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及时召集王老太太的四个子女进行调解。两个女儿主动答应承担部分赡养义务,可兄弟两各执一词,意见分歧大。如果按照法律进行裁判,老太太的基本生活是有着落了,可是兄弟俩的矛盾没有解决,家人的亲情消失殆尽了,更何况善良的老太太宁愿饿死,也不愿意和儿子打官司。和乡亲打过多年交道的邹来水意识到这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层面,要结合农村的风俗道德消弭当事人心中的不满,家事案件,弥合亲情比案件判对更重要。

  为了让96岁的王老太太生活有着落,邹来水先后四次徒步到老人的两个儿子家中,倾听、恳谈、引导、辨法、析理、解惑……讲法律、讲人情世故,第一次调解不行,不勉强当事人,让他们再好好想想,之后又进行第二次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邹来水的感化教育下,王老太太的四个子女达成了赡养协议,双目失明的王老太太耳听为实,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十多年来,邹来水的案件调撤率都保持在80%以上,而判决结案的大多是公告送达,被告缺席的案件。

  “拿你一文,我不值一文”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邹来水的工资并不高,但他始终坚守着“金钱如粪土,公正值千金”的法官本色。他生活的清贫没有改变他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他时常用“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这句名言作为自已的座右铭。

  2011年,他接手一起普通而又离奇的债务案件,原告刘某手中有被告朱某出具的欠条,被告陈述已经还过该笔欠款。经过耐心细查,他终于弄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被告去原告处借钱时,原告让被告为其出具一张欠条。当欠条拿到原告手中时,原告以欠条上没有时间为由让被告重新再写一张,说将第一张欠条当成垃圾扔进了废纸篓。被告就稀里糊涂重新写了一张欠条,拿着钱就走了。

  此后,原告将扔掉的欠条再次捡起保存下来。直到被告还钱时,原告却将第一张没有还钱日期的欠条给了被告,而被告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发现,于是引发这起案件。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原告惭愧地低下了头。

  为了表示谢意,朱某掏出一沓钱放在邹来水的办公桌上说:“是您给我主持了公道,我真心感谢,这一点心意请您收下。”

  “请把钱收回去,取你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秉公办案,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法官的天职。”邹来水语重心长地说。

  在邹来水的心中,法官、法律和头顶的国徽一样神圣,不容许哪怕一丁点儿的亵渎。担任法官20多年,他上百次拒受礼金、礼品,数额有数十万元。因为知足,感恩,自律,邹来水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始终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维护法官这个称谓的圣洁。

  “我欠儿子一个童年”

  提起邹来水法官,当地百姓和周边同事都纷纷竖起拇指,对他称赞不绝,可是在家人心中,他却是不及格的。

  儿子从小到大,基本上都是妻子一人照顾。老邹法官几乎没有送过儿子去上过学,更别说家长会了。与妻子结婚近三十年,从来没有与妻子去外面旅游过一次,家中里里外外的事都是妻子打理。妻子不止一次地抱怨他就知道工作,也不知道带妻子和儿子去旅游一下。

  邹来水的母亲离开人世时,他送走母亲,悲伤的眼泪还未擦干,就回到了工作岗位。为此,他欣慰地说,只有把群众的事处理好了,母亲才会安息!

  转眼间,儿子已经大学毕业,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谈起儿子的时候,邹来水脸上洋溢着身为父亲的自豪。他不分昼夜地驻守农村,耐心细致地服务百姓,留给儿子的是一个匆匆的背影,在他内心深处,似乎觉得永远欠儿子一个有爸爸陪在身边的童年。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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