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引领司改新趋势
2018-02-02 15:01:16
   中国法院网讯(刘思彦) 1月30日上午9点,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法庭响起,被告人杨某某故意杀人一案正在开庭审理。新余中院院长熊春安担任审判长,新余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兆荣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是2017年发生的一起恶性犯罪事件,杨某某持刀砍杀致死一人,警方曾发布悬赏通告缉拿犯罪嫌疑人,社会影响较大。新余中院受理该案后,熊春安主动担当,要求承办案件。为保证庭审质量和效果,开庭审理前,熊春安认真阅读全案卷宗,制作阅卷笔录,带领合议庭成员研判分析案情,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审判长掌控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定罪量刑等争议问题进行法庭调查、开展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体现了专业的业务水平和庭审驾驭能力。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讯问,并借助多媒体设备以PPT形式直观地向法庭展示案件事实和证据,发表公诉意见剖析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合议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这是新余市法检两院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入额院领导以员额法官、检察官身份带头“常态化”办案的一个缩影。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新余中院入额院领导在院长的带领下,回归审判一线,到不同审判团队办理疑难复杂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给员额法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进一步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激发团队办案活力,提升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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