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三师一团”一年半解决家事纠纷案件20起
2018-02-06 18:08:50
     中国法院网讯 (田北北)  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类的案件到了法庭,原本和睦的一家人感情全无,为了避免冷冰冰的法律判决给亲人之间造成不可弥补的裂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起开始在家事纠纷案件中引入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以及家事评理团参与庭审及对当事双方进行心理疏导。2月6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三师一团”项目实施一年多以来,20起案件适用该工作模式,矛盾化解和服判息诉率达95%。

  2015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超过170万件,占全国法院审理案件总数三分之一。长期以来,以离婚、继承、分家析产等纠纷为主要内容的家事案件一直是北京法院最为传统、数量稳居前列的民事案件类型。针对此类案件呈现出数量在高位中不断稳定增长、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等特点。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部署展开。

  为做好此项工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推出化解家事纠纷的“三师一团”项目。据北京市二中院副院长董建中介绍,“三师一团”是指在家事纠纷案件审判中,让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以及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家事评理团共同参与。在“三师一团”项目运行的一年多时间中,二中院在疑难复杂、矛盾激烈的家事案件中共选取20起案件适用此项目工作模式助力审判,“家事评理团”参与现场庭审的有14起案件,社会力量参与达100余人次,另有6场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这些案件矛盾化解和服判息诉率达95%。在涉及婚姻、子女抚养等家事案件的审理中,既体现法律的一般公正,亦兼顾对弱势群体的个案公正,依法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由传统的关注财产争议到着重修复家庭关系,对于家事纠纷案件,实现从刚性司法向柔性司法的转变。

  根据“三师一团”工作的需要,二中院家事审判庭室订立了专门的工作规则,就适用“三师一团”工作模式参与工作的案件类型、适用原则、百姓评理团人员的选择、社会工作师和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的资质及推荐以及法官和参与案件工作的人员职责范围、工作流程等进行了具体规制,并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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