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司改贡献“上海智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法院工作巡礼
2018-02-07 15:11: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严剑漪 王雨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法院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317.84万件,审结314.79万件,同比上升54.2%和52.7%(年均增长13.4%),92.6%的案件经一审即息诉,经二审后的息诉率为98.9%,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39件、指导性案例8件(占全国法院入选数的34.8%和10%),审判质效始终保持全国前列,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司法体制改革破冰前行

  作为全国第一个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上海高院担负着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破冰探路的重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来,上海法院先后推出了146项改革,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贡献了“上海司法智慧”。

  上海法院以司法责任制为基石,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到落实,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占到99.9%。率先在全国开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2014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三批法官入额遴选,共计2855名法官入额,2017年9月又在全国第一个启动从法官助理中遴选法官,157名法官助理经严格遴选为法官。通过多项改革举措全面推进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率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2014年12月,在全国率先成立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三中院,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同月,率先成立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17年8月,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框架意见》。未来,上海法院将围绕国家战略和上海工作大局,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诉讼服务改革,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继续当好先行者、排头兵。

  破解执行难成效显著

  2016年,上海被最高法院确定为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点推进地区。经过两年的艰苦努力,上海法院实际执行率从57.4%上升至70.7%,剔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后实际执行率达98.7%,执行质效居全国法院前列。

  通过执行机构与裁决机构分设、建立执行警务保障体制机制和全市三级法院一体化的执行指挥体系等措施,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的执行权和审判权分离体制;建立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优化执行权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网络司法拍卖机制,坚持“网拍优先、执拍分离”的原则,对符合网拍条件的案件实现100%全覆盖,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

  同时,上海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反规避执行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完善执行工作制度、立审执衔接机制及执行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上海法院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税务、工商、银监等46家单位签署了联合惩戒备忘录,共同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此外,运用科技手段建立了执行案款管理“E号通”,实行“一案一人一账号”管理机制,破除执行难内部藩篱。

  现代科技助推审判能力提升

  过去五年,上海法院坚持“科技强院”方针,不断推进“数据法院、智慧法院”建设, 坚持顶层设计、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先后制定并实施两个“三年规划”,建成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大数据信息系统,完成了标准化大数据库、现代化数字机房、集约化云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运用智能审判支持、大数据语音识别、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等系统,推动案件办理、审判管理、司法公开、司法服务、司法决策等法院各类业务的自动化、智能化。

  2017年2月6日,上海高院承担了中央政法委交办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软件”开发任务,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一期工程的研发,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嵌入刑事案件办案系统中,辅助办案人员对证据进行审查、检验、提示、把关,以减少司法任意性,防范冤假错案,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正。

  目前,上海高院在继续完成二期工程的同时,拓展研发上海民商事、行政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辅助法官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公正裁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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