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远法院下乡为人民群众送“法律年货”
2018-02-11 10:46:50
     中国法院网讯 (王祝)  2月8日,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法院举办“送法下乡、庭审下乡”活动,第一站到达开远市小龙潭镇,为当地群众送上“法律年货”。

  “大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还有到法院打官司的一些程序,这些都与我们的生活相关,您拿回家给您的家人看看,以后遇到问题,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活动现场,开远法院通过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选派刑事、民商事、执行的法官,现场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并根据农村多发纠纷类型,发放自制宣传手册,为当地群众普法,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据悉,“三下乡”活动历时一年,覆盖该市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后,该院将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延伸普法宣传触角,创新宣传载体,让人民群众享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近距离感知法律。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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