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召陵法院 依法刑事自诉震慑顽固“老赖”
2018-02-11 14:27: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袁刻攀 贾守信
  “没想到不支付抚养费还会坐大牢,我马上拿钱……”日前,因拒不履行判决蹲在拘留所的李先生一听张女士要向河南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提起拒执罪的刑事自诉,主动将抚养费8000元交到张女士手里。张女士与李先生婚后生育儿子李小,后双方协议离婚。2016年10月,李先生搬离后拒绝支付共同生活8个月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依法判决李先生支付抚养费总计8000元。案件生效后,李先生拒不履行判决被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李先生仍不同意履行,张女士又提起了关于拒执罪的刑事自诉,于是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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