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法院主持召开微邦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
2018-02-13 16:49:15
     中国法院网讯 (张翊诚 唐维为)  2月9日上午,微邦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召开, 为该公司下一步破产清算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2011年成立至今, 微邦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能经历市场的检验,因股东矛盾及资金链断裂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7年12月25日向荔浦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荔浦法院于2017年12月28日裁定受理了微邦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了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17年2月9日上午,荔浦县人民法院主持召开微邦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务人、债权人、管理人及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共计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微邦公司破产管理人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报告了管理人履职情况及公司资产状况,会议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推荐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对管理人报酬方案进行了汇报,整个会议秩序井然,效果良好。

  微邦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涉及各类债权人40余人,申报债权数额1亿余元,是荔浦县内有较大影响的企业破产案件。微邦公司住址位于桂林市旅游胜地银子岩对面,地理位置优越,其破产清算能否顺利进行关乎到荔浦县的旅游发展和社会稳定。荔浦法院立足于创新服务经济发展方式、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对此案的审理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向荔浦县县委及相关部门汇报案件工作情况,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杰亲自担任本案的审判长,从思想、组织、保障等方面多次给予指导和帮助,确保每个程序、每个环节依法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