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洪泽法院撑腰 农民工腊月三十拿到欠付工资
2018-02-22 15:26:32
     中国法院网讯 (鲁海军)  “开发商拖欠工程款,致使我们的工资难以发出来,请求有关部门先解决我们的困难。”腊月二十七,一大早,一群农民工来到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受工友的委托,李某等几名代表在与洪泽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商谈时提出他们的想法。

  洪泽法院执行局一方面安排专人与李某等代表进行商谈,通报涉案执行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同时安抚来院群众;另一方面及时将此事向院主要领导汇报,启动紧急预案,派出警力维护好现场秩序。

  洪泽法院院长王亚林当即作出批示,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并要求执行局成立专项处置事件工作组,分管院领导为负责人,务必在春节前处置好该事件。

  鉴于涉及该案的被执行人为房地产企业,其由一定数量的商品房已被其他两个权利人依法予以先后查封,而拖欠的工程款刚进入诉讼,尽管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但处于轮候查封,要想妥善化解纠纷还需要与其他两名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的权利人协商。具体负责处理此事的执行承办人高洪洲,帮助两权利人在对先查封的房屋的处置、变卖、市场行情等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其晓之以理,解释说明国家对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经过多方协调,洪泽法院决定解除查封的20套预售商品房,交由开发商售出,获得的首付房款300万余元用于专门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其他款项留在指定监管账户依法保障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

  在洪泽区住建局等部门的协同下,以最快速度核算清楚涉及250余人的农民工工资。腊月三十上午,随着最后一批土建工领取了工资,洪泽法院共向涉案农民工发放工资300万余元,全部发放到位。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领到钱的农民工可以回家过个安心年。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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