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全生产工作新规出台 实施安全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2018-02-27 19:19:07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付敬懿
  将职业病防治统一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8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27日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南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李大剑介绍了即将实施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017年湖南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043起,死亡864人,同比分别减少了1154起、717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向好发展。然而,纵观近年来湖南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究其根源,还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此次《规定》的出台共37条,涉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投入、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六个方面,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强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的主体责任,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和管理保障的主体责任,突出隐患排查与治理和应急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

  《规定》第三十三条特别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依法处罚。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将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记录名单,建立了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同时《规定》还将职业病防治统一纳入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安全生产监管重点逐步由预防伤亡事故为主转向预防伤亡事故和预防职业病并重。

  据悉,《规定》于2017年12月25日湖南省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28日由湖南省长许达哲签发,以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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