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房要交上三年农田收入 村干部违纪被查
2018-02-28 09:40:31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明明符合申请使用宅基地建房的条件,也很早向村里提交了书面材料,但就是领不到《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迎周村的村民们近日找到了区委巡察组的人员“讨说法”。

  村民指的《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是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建房的必要文件,这份文件需要从村委会主任应金忠那里领取。

  村民正常申领材料,为何应金忠偏偏不给呢?是不是背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根据巡察组转办的问题线索,蛟川街道纪工委对该村近两年建房户展开走访排摸,一层“灰色面纱”渐渐揭开:在迎周村,一些村民“默认”着一条“潜规则”,要想顺利建房必须先向负责宅基地审批事项的村委会主任应金忠“打点打点”,送几条烟、塞个红包,若是加急得再“出点血”……不少村民心有不满,却敢怒不敢言。

  但当街道纪工委约谈应金忠时,他却搬出了自己的一套理论:“上级的精神我都懂。但咱农村做事有农村的规则。”面对党纪条规,应金忠满不在乎,“抽村民两包烟这事我承认,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收取村民钱款的事情我从来没有做过。”

  谈话陷入僵局,街道纪工委决定到村民家中打开工作局面,很快在村民顾某家,执纪审查人员找到了突破口。

  “实话说吧,我家为了建这个房子费了不少事儿,村里面表都不给填,审批申请一年多都没个下文。咱们老百姓没办法,只能给应主任送礼。这花的一万块钱可是我家三年的农田收入啊!”在执纪审查人员的耐心询问下,顾某克服了恐惧心理,向执纪审查人员敞开了心扉。

  此外,她还告诉执纪审查人员,前两天,应金忠还专程到她家里叮嘱,让其不要把送礼的事告诉任何人。

  事实的真相终于揭开:原来,应金忠自认可以“瞒天过海”,一面在纪工委的谈话中无视党纪,提供虚假情况,另一面找到村民谋求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而最终,纸包不住火,心存侥幸的应金忠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务便利,长期收受多人送予的财物,前不久,应金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据了解,去年12月以来,镇海区对镇(街道)深入开展巡察,剑指“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为群众办事“吃拿卡要”、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惠民惠农和帮扶助困政策不到位、村干部底线规则执行不力等7大类28项问题,监督对象覆盖全区81个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组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制定个性化监督方案,对巡察出来的问题线索,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农村‘小微权力’虽小,却是群众有感的‘大事情’;‘吃拿卡要’肥的是‘蝇贪’,损的却是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切身利益。”镇海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童华强表示,“必须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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