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孟村法院向两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2018-02-28 10:02:08
     中国法院网讯 (刘黎明)  2月26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2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践行了为民司法的理念,有效服务和保障了民生。

  为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的司法关怀。2018年以来,孟村法院在案件数量激增带来的巨大办案压力下,狠抓案件质量和效率,积极贯彻落实便民利民诉讼措施,对路途远、交通不便和其他生活困难的群众开展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在审判工作中注重调解工作,积极采取即时调解、现场调解、巡回调解、电话调解等多种灵活便捷的调解方式加强调解工作,确保履行,并深入镇村、街道社区、农户,把法庭搬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高度重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对每件案件尽最大努力穷尽措施办理,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覆盖面,对于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案件当事人简化手续,切实做到让当事人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受助困难当事人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积极探索全方位的司法救助模式。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对困难当事人的家庭情况、经济情况等方面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确保了司法救助的真实性和精准性。并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无法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的特殊困难当事人,通过加强与政府、民政、社保等相关部门的有效衔接,多方联动,帮助他们走出生活困境。

  孟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淑仙表示,通过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兑现,切实解决了特困当事人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困难,向生活困难的申请人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去了温暖,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维护了司法权威,彰显了司法关怀,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也稳定了当事人的负面情绪,平衡了社会利益、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孟村法院在今后工作中将以最大的付出和强大的司法举措,确保一方平安、促进一方稳定。实现不给当事人打法律白条的庄严承诺。积极推进“平安、法治、和谐”孟村建设。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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