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五保老人殴打室友致死亡被判刑十年
2018-02-28 10:57:50
     中国法院网讯 (顾露)  近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柴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柴某与被害人王某同为寿县丰庄镇柴岗敬老院五保户,两人住在敬老院同一房间内。2017年8月9日2时许,因王某打扰柴某睡觉,柴某用拳殴打睡在床上的王某头部,后用钢筋对睡在床上的王某头部等部位进行殴打,王某头部等部位当场受伤流血不止。柴某见状,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放任王某的伤情延续。当日4时许,他人发现王某一人躺在地上,血流不止,遂报案。王某被送往寿县中医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6时28分死亡。经安徽省寿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系被人用钝器多次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柴某被寿县公安局丰庄派出所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柴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柴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属坦白,其犯罪时年满七十五周岁,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柴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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