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套房卖出208套 父子诈骗分别获刑十四年半
2018-03-01 14:56: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万理智
  房屋买卖必须谨慎,以免掉入低价陷阱。近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明、张某福父子两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被告人张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责令被告人张某福、张某明退赔被害人购房款2782.26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张某明、张某福两父子,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违法开发建设位于道县电力总局大门对面的商品房一栋,建设土地1000多平方米系被告人张某明、张某福许诺以房抵地加车位与廖某刚、廖某忠、张国某等人签订书面协议后置换而来。在建设、销售房屋的过程中,被告人张某福伪造虚假的土地规划证、国土证,被告人张某明、张某福对外宣称该栋商品房有国家合法手续,谎称房屋能建10层楼高,并且向购房者隐瞒房屋有重复卖出的事实,取得了购房户的信任与购房户签订买卖房屋合同,骗取了购房户交付的购房款。该栋房屋只建了8层,共花费800多万元,一楼是车位、车库及门面,二楼为商用,三楼至八楼为商品房,每层9套房子,共54套房子。由于资金短缺,被告人张某明、张某福不管哪些房子已经卖过,哪些房子没有卖过,只要购房户愿意交钱买房,都会以低于市场价与他们签订购房合同重复卖房,有些购房户是以债权或者工钱抵购房款购买房屋,被告人张某明、张某福两父子共同卖房208套及车位,诈骗金额达2782.26万元。

  被告人张某福、张某明取得上述购房款后有部分购房款用于该栋商品房建设开支,一部分用于归还债务,其余大部分购房款被告人张某明、张某福两父子用于赌博、高消费等方式挥霍,后因无法交付房屋和退还购房款,被告人张某明、张某福两父子各自逃匿至外地。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明于2017年3月19日被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被告人张某福于2017年5月11日主动到道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福、张某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违法开发建设商品房,在建设、销售房屋过程中,被告人张某福伪造虚假土地规划证、国土证,二被告人对外宣称该栋商品房有国家合法手续,谎称房屋能建10层楼高,重复出卖房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共同诈骗金额达2782.2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社会影响大,被告人张某福、张某明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了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张某福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明认罪态度好,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福、张某明违法所得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据此,法院遂作出如前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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