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法治成为浙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访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
2018-03-07 08:43: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孟焕良
  人民法院如何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浙江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此,本报在全国两会期间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书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

  车俊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建设法治浙江、建设什么样的法治浙江、怎样建设法治浙江等重大问题,描绘了法治浙江建设的美好蓝图,探索了一条经济先发地区法治先行的道路,在省域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创新和发展。这些年来,浙江省委坚持不懈地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在法治浙江建设上取得了丰富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特别是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在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并把法治浙江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向全省发出了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动员令。

  车俊说,近年来,浙江各级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法治浙江建设中展现了新作为。主要体现为:一是服务大局精准有力。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加大对实体经济的司法支持力度、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加强破产审判、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有不少新举措。特别是成立了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提升审判效能、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进行了积极探索。二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坚定有力。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健全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基础性改革,以“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是司法为民公正有力。建立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开通司法公开和12368司法服务热线,方便群众诉讼,严惩危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护,有效防范和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四是法院队伍建设严实有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廉洁司法,不断提振广大干警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精气神。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民主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价值。

  车俊指出,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顶层设计。十九届二中全会把讨论研究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作为主要议程,进一步向全党全国全世界展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一以贯之地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系统部署,努力把浙江省法治建设的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态势,使法治成为浙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车俊强调,浙江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当好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排头兵。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增强大局观念,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司法领域的全覆盖,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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