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代表陈凤珍:保护女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018-03-10 11:10: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婧
  3月8日,正值“三八”妇女节之际,全国人大代表、邢台学院文学院教授、民盟邢台市委副主委陈凤珍带着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议案,就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陈凤珍认为,中国女性就业机会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能顶半边天”,女性在享受政治权利、工作权利等方面,与其他国家女性相比,是一个非常幸福的群体,女性为祖国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发展作出了贡献。但男女身体条件不同,生理心理因素存在着差异,女性付出的代价也是非常大的。

  “现在频频出现女性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尤其是在工作中还会受到性侵,给女性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同时也给女性的家庭带来伤害。”陈凤珍说,“在现在法制逐渐健全的时代氛围下,结合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工作实践,规定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对现行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规章的原则精神进一步细化,出台保护女职工的法律条文是非常必要的。”

  陈凤珍表示,现阶段国家层面只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但规定远不如法律的效力。“为了解决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为生理原因造成的困难,保证女职工及其下一代健康、保证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等,特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法。”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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