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 提升办案规范化
2018-03-14 15:04: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京霞 赵岩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201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坚持统领统筹、主动示范,各中级、基层法院立足实际、锐意创新、奋勇争先、打造特色,形成了统一指挥、三级联动、点面结合、一体推进的司法改革工作体系,司法责任制等许多方面都走在了全国前列。

  完善权力运行体系 由裁判者负责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需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北京高院于2016年3月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审判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制度,实行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对此深有感触:“像我本人就不再听承办人汇报案件,不再审批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而是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2017年,北京高院修订《北京法院院庭长办案规定》,细化院庭长办案类型,明确院庭长办案方式和数量,对院庭长办案团队提出具体要求,并逐月公布办案任务完成情况,定期督察。全市法院院庭长全年直接审结案件21.7万件,同比上升56.5%,占总结案数的28%。同时,坚持院庭长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落实院庭长对涉及重大、敏感等9类案件的及时全程监督,促进院庭长监督管理规范化。

  各中级、基层法院结合实际,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纷纷组建起多样化的审判团队,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

  加强规范化建设 让办案有章可循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独任法官和合议庭需要更加独立自主地行使职权、承担责任,法官裁量权的范围更加广泛,这就使统一法律适用、规范司法行为的任务更加艰巨、紧迫。

  2017年年初,北京高院院长杨万明在全市法院院长会上明确提出,要将审判规范化建设作为贯穿全年的全局性工作来抓。2月22日,北京高院面向全市法院发出招标通知,不到一周即有16家法院投标188个项目。中标法院组织审判业务专家、审判业务骨干和资深法官以及青年业务能手和调研骨干投入编写工作,执笔人超过300人。11月初,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法学领域专家学者、北京三级法院法官代表近1000人次,超过20场集中论证会的研讨验收,凝聚着全市优秀法官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的《北京法院案件办理规范》一期工程完成。

  截至目前,北京法院共提炼编纂各类办案规范129个,总计300万字,业务领域涵盖立案、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国家赔偿、申诉审查、审判监督、执行、诉讼服务等11类,归纳各类审理规则1万余条。

  北京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刘书星表示,办案规范化建设明确了各类案件法律适用标准,规范了审判执行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流程,为司法活动提供明确具体的准则,解决了各个审判领域、各个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问题。同时,将办案规范嵌入审判执行信息系统,用信息化手段保证办案规范的落实,可为法官办案提供信息化辅助和支持。

  一年来,全市法院持续保持良好的审判运行工作态势,收案同比上升18.1%,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同比上升28.6%,未结案同比下降4.5%,三年以上未结案同比大幅下降65.4%。全市法院2628名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255.7件,同比上升28.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96.76%的赞成率获得通过,再创历史新高。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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