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
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
决定李克强为国务院总理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任命
2018-03-18 16:40:46 | 来源:新华网
3月1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这是习近平同李克强亲切握手。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号主席令,根据大会决定,任命李克强为国务院总理。

  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代表2980人,出席2966人,缺席1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沈跃跃主持。大会执行主席于伟国、车俊、石泰峰、孙志刚、杜家毫、李纪恒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这次会议的议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提名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的人选后,各代表团进行了酝酿。根据各代表团的酝酿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提请这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

  会议宣读了习近平关于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信,关于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人选的提名信。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选,主席团提名后,各代表团进行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主席团会议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这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

  9时15分,总监票人、监票人检查电子票箱和电子选举系统后,工作人员开始分发选票。每位代表拿到6张颜色不同的选票。

  根据大会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和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人选用表决票,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用选举票。

  经过写票、投票、计票,10时44分,工作人员开始宣读表决、选举计票结果。

  在主持人宣布李克强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后,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李克强起身向代表们鞠躬致意。他转向习近平,两人亲切握手,习近平向他表示祝贺。

  随后,主持人依次宣布:

  许其亮、张又侠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魏凤和、李作成、苗华、张升民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杨晓渡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周强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张军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59位候选人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每一项表决、选举结果宣布时,现场都响起热烈掌声。

  根据大会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全体会议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别进行了集体宣誓。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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