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大局 积极履职 为建设美好新海南贡献法治力量
——访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
2018-03-19 10:15: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严献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省各级人民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海南省委的工作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在服务海南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法治进步中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特别是海南法院在司法改革中,敢为人先,真抓实干,创新了法院工作机制,提升了审判质效,连续两年保持案件审结率在全国名列前茅,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持续提高,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全省法院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重整行装再出发”的饱满精神状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海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推动各项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六个坚持。

  第一,始终坚持政治建院。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定不移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主导好法院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努力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努力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推进者。

  第二,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院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引领全省各级法院党组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定期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帮助法院解决履行职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支持法院锐意改革,推动法官职业保障性改革加快落实;要支持法院依法公正审判,主动排除干扰,营造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要支持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专项治理,协调各方攻克执行难。

  第三,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海南时提出,要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要求和嘱托确定为奋斗目标。全省上下都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海南各项事业发展。全省各级法院要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特别在审判执行中,注重“三个效果”统一,依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便民、利民、为民,在办案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新风尚,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化解矛盾、树立新风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第五,始终坚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是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海南各级法院要保持锐意进取的改革精神,进一步突破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深入推动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立足海南实际,探索海南改革新路,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充分感知改革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第六,始终坚持抓实审判队伍素能建设。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的要求,结合法院工作的特点和队伍建设实际,抓好素能建设。通过制定实施《海南法院队伍素能建设五年规划》,确立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一年一个台阶推进实施,努力打造适应海南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审判队伍。

  海南各级法院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推动新时代海南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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