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业生态与环境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站副站长 潘文道
2018-03-20 14:19: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尤受重视。中央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要求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

  作为一名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工作人员,我一直致力于这方面的工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以生态底线思维谋划产业发展,引导发展绿色种养,坚持发展绿色农业生态经济。

  近年来,玉林中院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创新性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了法院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树立起良好司法形象,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整个法院队伍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新形象新作风。在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方面,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为加强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向重点项目企业以及周边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如在中滔环保产业园成立了司法服务工作站,积极服务园区项目建设。玉林市福绵区法院设立服务重大建设项目巡回法庭,并派出法官常驻中滔环保产业园,及时处理涉园区项目纠纷。

  建议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设置、逐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力量,加大对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希望法院能够大力开展涉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运用新媒体及以案说法的方式,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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