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扶沟县法院发出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8-03-26 10:14:03
     中国法院网讯 (张永强)  近日,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向申请人李某、被申请人刘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裁定从即日起三个月内禁止被申请人刘某对申请人李某实施家庭暴力,同时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扶沟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2016年李某与刘某通过媒人介绍相识,三个月后便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刘某的真面目暴露出来,经常殴打李某。2017年8月,李某因无法忍受家庭暴力回其娘家居住,在这期间,刘某多次到李某娘家闹事,辱骂、恐吓李某及其家人。鉴于此,李某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刘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刘某骚扰、跟踪接触李某及其相关近亲属。李某向法院提交了村委会证明、相关证人证言、派出所的三次出警证明、及本人受伤的照片。

  扶沟法院经审核后认为,李某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李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威胁的情形,李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于是,扶沟法院在李某提出申请的当日即制作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并第一时间向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辖区派出所、村民委员会送达,请辖区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协助人身保护令执行。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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