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期望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上海崇明法院院长带队异地执行一起欠薪案纪实
2018-03-29 08:56: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严剑漪 邱 悦 曹彩雲
  “今天,真的是我十年来最开心的一天。能拿到这个工资,我们发自肺腑地感谢法院。”来沪务工人员黄某告诉记者。

  每年春节前夕,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都会举行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活动。然而,今年的活动现场却有些特别。

  “如果不是法院执行局同志一直以来的坚持和执着,也许我们的血汗钱,就真的再也拿不回来了。大伙一致商量,要通过咱们法院向红十字会捐款5000元,希望更多比我们还困难的人得到帮助……”黄某将准备好的信封递到了崇明法院副院长陈斌手里。

  这到底是一起怎样的执行案件?故事还得从十多年前说起。

  2006年至2007年,黄某等十人先后入职上海某建筑公司,没想到到了发工资的日子,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无奈,黄某等人于2014年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然而,此时的建筑公司早已是负债累累,虽然法院最终支持了他们的诉请,但公司一方始终无人露面。

  “判决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黄某等人心中充满疑虑和不安。

  “黄大姐,你们不要着急,法院对这类外来务工人员的薪酬案件有专门的绿色通道,只要有一丝线索,我们都会全力以赴。”执行法官宽慰着黄某,案件迅速进入了崇明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的绿色通道。

  “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上海已经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我们必须尽快查实被执行人在异地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局局长亲自督导本案。

  于是,执行法官们多次辗转外地,不断寻找被执行人在异地项目中的账户和存款,但却没有任何线索。

  再难的“骨头案”也会有突破口。在一次与黄某等人的沟通中,有人偶然提起被执行人在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有案件。

  这会不会就是转机?申请人无心的一句话,引起了执行法官的注意。

  线索就是行动的“集结号”,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奔赴洛阳中院。经查实,洛阳中院确实有该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在办执行案件。执行法官迅速发出协助执行函,请洛阳中院协助冻结、扣划相关执行款。洛阳中院收到函后积极配合,第一时间将建筑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已到账的款项予以暂时留存。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正当崇明法院执行局与洛阳中院执行局商量着下一步如何发放执行款时,案外人突然向洛阳中院提出执行异议。

  执行款的分配不得不暂缓。

  盼了快十年的工资是不是又要打水漂了?本以为很快可以拿到工资款的黄某等人顿时焦急了起来。

  “一定要让农民工过个好年。”时任崇明法院院长米振荣了解到该案情况后,专门成立工作组,亲自带队到洛阳协调执行事宜。

  2017年11月底,工作组一行抵达洛阳,就如何做到既保障异议方的权利又能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洛阳中院展开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讨论,在梳理参与分配的主体、标准的基础上,最终对先行划转部分执行款的操作方案达成共识。

  春节快要来了,黄某等人终于盼到了执行款,这起长达十年的漫漫讨薪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群众的期望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兑现弱势群体的胜诉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把司法的温度一直传递下去。”崇明法院院长朱丹表示。

  【感言】

  执行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案件能不能执行成功,决定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有效兑现。我们看到,近两年来,上海法院大力开展破解执行难工作,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使得执行率大幅提升,执行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上海法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比如通过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介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执行智慧成功化解了大量大案、难案、“骨头案”。

  执行工作仅靠法院一家之力远远不够,还要积极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协助执行效率,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整体合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权威、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的舆论氛围。

  ——全国人大代表,台盟中央常委、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副院长 刘 艳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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