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驾驶校车且严重超员 司机获刑受罚
2018-03-29 10:48:08
     中国法院网讯 (顾露)  安徽寿县一接送幼儿园学生的校车竟超载12名幼儿,结果被交警例行巡查时发现,司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近日,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起危险驾驶案件,司机龙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法院查明,2017年10月19日,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中队与板桥派出所在寿县板桥镇王楼村北店队路段发现被告人龙某持C1证驾驶从事校车业务的中型普通客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经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检验:龙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载员超出12名幼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龙某无驾驶中型普通客车资质,依法对其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龙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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