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招录1811名司法雇员
配置在审判执行、综合业务等岗位
2018-04-08 09:09: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孟焕良 毛严正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2018年全省法院司法雇员统一招录笔试和技能考试,为97家法院计划招录1811名司法雇员,共计8184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届时加上去年浙江省首批招录的1720人,浙江省司法雇员总数将达3500余名,配置在各法院的审判执行、综合业务等岗位。

  据了解,浙江法院司法雇员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试题由浙江高院统一委托第三方专家命题。本次考试在浙江全省11市共设24个考点。浙江高院设立考试指挥部对考试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协调指导,各考点按浙江高院下发的招录工作办法和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

  司法雇员制度作为浙江司法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对于合理配置法院人力资源具有重大意义。为加强对司法雇员队伍的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司法雇员工作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正规、专业、稳定的司法雇员队伍,浙江高院出台配套制度,规定司法雇员按照“社会化招录、专业化培训、规范化聘用、制度化考核、序列化管理、职业化保障”的要求,主要从事书记员工作,承担庭审记录、文书归档等审判事务性工作,由法官进行工作安排和业务指导。从而在办案量大的法院探索1个法官+1个法官助理+1个书记员的审判团队管理模式,其他法院探索1个法官+1个书记员的审判团队管理模式。

  据悉,浙江司法雇员实行分级管理,分为三级九等,其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在同一级别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每满2年可晋升一个等次;晋升级别通过浙江高院或委托各中院统一组织实施的晋级考试而取得。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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