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遭欺凌直至工作延续10年,她不再沉默将带头者送入牢狱
2018-04-15 19:01:19 | 来源:扬子晚报 | 作者:宋世锋 徐梦云
  浙江温岭的王女士从高中一年级时,就受到校园欺凌,而如果谁敢帮她,就会一起受到唾弃。高中毕业后,欺凌从网上到网下一直没有停止,几乎持续了十年。她终于忍无可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起诉一个带头诽谤者。4月12日,温岭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三个月拘役。王女士这样的名誉侵权案在社交网络时代更为突出,我们该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名誉权?

  沉默的受害者

  被污蔑“小学整容,男友成群”

  高中女生数次自杀

  王女士家境普通,2008年考入温岭某著名中学的高中,刚开始成绩在班级前几名。她比较自信,爱表现,上课回答问题很积极。另外,王女士相貌也不错,在学校比较显眼。

  2009年2月份,两个同学打碎了王女士一个杯子,同桌开玩笑说这个杯子值300万。结果这句话被人发到学校的百度贴吧上,说她自称杯子要300万。她虽然一再解释没讲过这样的话,但被几个人一口咬定“就是你说的。”

  话越辩越黑,她的所有言论都被人翻出并曲解,几次传播后变成了“高一某班出了一个神奇的女子,自称所用茶杯300万,父母年收入几亿,小学就整容,男朋友成群……”至今在网上搜这所中学,有“神女”的帖子依然排在前列。

  此后,她几乎沦为“公敌”。曾经被一位学姐打过数十个耳光,被谣传成卖淫女,数次受到羞辱。有一些善良的校友支持她,就被骂成脑残。

  2009年,王女士就有了抑郁倾向,曾数次试图自杀,所幸没有成功。

  学校的百度贴吧管理团队都是本校学生,他们没有删除人身攻击的帖子,反而主动进行诋毁。后来被王女士起诉的蒋某,当时就是一个管理员。

  从上大学到结婚、生子、工作

  欺凌还在继续

  在高中受到这样的欺凌,致使王女士的成绩急剧下滑,由于抑郁症严重,一度休学,最后勉强毕业。

  然而,噩梦并未就此终结。在上大学后,有人到王女士所在大学论坛宣扬她的“过去”,指名道姓地攻击。后来,她玩微博会受到攻击,有孩子后上母婴网站被攻击,玩知乎照样被攻击。无论在哪里,总有认识她的人不厌其烦地到处复制粘贴她过去的经历。有人看到某个色情明星像王女士,直接就发帖称她下海当了女优。

  网上如此,网下的实际生活中也是这样。王女士开过两家店,都在生意最好时因为受到校友或其他认识她的人攻击,导致抑郁症复发而结束经营。

  少数校友当时帮助过王女士,其中一位校友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欺凌活动持续的时间很长,他2010年上高中时就已经听说。最近一两年,又有人出来翻旧账,导致攻击议论再一次集中爆发。

  攻击者竟在网上炫耀“成就”

  受害人忍无可忍

  反击

  从收集证据到起诉,官司一路顺利

  由于那个学校贴吧吧务最近是在知乎上发的帖,王女士在去年6月先起诉知乎,要求提供发帖者的注册信息和帖子浏览量、转发量数据。

  拿到这些证据后,发现发帖者就是蒋某。王女士说,她和蒋某并不是同一届,以前根本不认识,只知道他在贴吧上骂自己。

  那位在学校里帮助过王女士的校友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这次被王女士起诉的被告(蒋某)是学校贴吧的一个管理员,非常有话语权,非常有影响力。他的追随者就跟他一起发表言论,有很强的粉丝效应。”

  王女士到法院起诉蒋某,并向法院提交了十四页在知乎上发表的人身攻击帖子截图,还有一张光盘,以及知乎网站母公司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还有发帖人注册的手机号码。

  法院委托公安机关调查该注册手机号,证实持有人为被告人蒋某,通过户籍资料证明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上述证据来源合法,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王女士指控的事实系被告人蒋某所为,且构成诽谤罪。

  没能固定更多证据,维权留下遗憾

  4月12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先对此案的刑事部分宣判,判处被告蒋某三个月拘役。

  判处蒋某三个月的拘役是否合理?紫牛新闻记者也向“逻格斯logics”询问这个问题。他说,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客观事实,一个是法律事实。

  可能这个案件客观上给当事人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但由于王女士起诉的时候,只计算了知乎一个网站的浏览量,没有计算百度贴吧上的浏览量,所以导致证据是有缺失的。

  “逻格斯logics”说,最终法院根据她提交的证据所形成的法律事实,作出三个月拘役的判决,从法律上说是非常公正的。

  对于这一点,王女士也有些遗憾。她说,刚开始时对法律不太懂,只起诉了知乎,没有起诉百度。如果把百度贴吧上的证据固定下来,可能判决结果就不仅仅是三个月了。

  蒋某对判决表示不服,已经提出上诉。但“逻格斯logics”认为,此案证据链清晰明确,蒋某想证明自己无罪不太容易。

  关于维护名誉权

  律师有四点看法

  您参考一下

  如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防止人身攻击和诽谤?在“逻格斯logics”看来,人们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观念应该改变。

  传统“非讼”观念有点顽固

  “逻格斯logics”说,法律上有一句谚语,叫做“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如果人们不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那么法律一般不会主动来帮你。而现在很多中国人不习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种思想不仅仅表现在名誉权纠纷。比如大部分人买到了假货就算了,买到了发霉的水果也就算了,甚至于被老板裁员,也都自认倒霉。

  担心打官司让事件“闹大”

  中国传统上就有一句话,叫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浪子回头金不换,对于坏人改邪归正是很欢迎的。但是对于王女士这样的受害人,反而会有很严格的要求。比如有人遭到性侵,就责怪是衣服穿得不好。

  名誉权案件也是这样,在这个案例中,照样会有人苛责王女士。所以很多受害人反而顾虑太多,害怕打官司之后会让这个事情发酵,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因为诉讼费而放弃主张权利

  如果提起诉讼,首先需要预交诉讼费,然后还有律师费。在王女士的案例中,她前期已经投入了两万多元。很多人因此觉得花钱也不一定能打赢官司,所以就不想走法律途径。这种顾虑导致很多人退缩,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知识壁垒,不了解法律

  这个问题不是很严重,但也存在。比如此案中的王女士,她一开始想维权,但觉得好像很难,无法让对方受到较严重的惩罚。以至于自己默默忍受了将近十年时间。

  [建议]受害人还是应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这些攻击,王女士长期以来都在逃避,原本自认倒霉。2016年,有人在微博上问她怎么得了抑郁症,她说因为在学校受到了人身攻击和校园暴力。之后很多以前参与攻击王女士的校友纷纷出来,说她抹黑母校,想编故事自我炒作。

  学校贴吧原来那位管理员到知乎网站上,贴出她的姓名、学校、出生日期和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并且骄傲地细数和其他人一起排挤王女士的经历,造谣她卖淫。

  去年3月份,忍无可忍的王女士通过微博咨询了知名法律博主“逻格斯logics”。“逻格斯logics”告诉她,根据法律规定,网络诽谤浏览量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转发量达到500次以上,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逻格斯logics”表示,这种案子虽然实质上很简单,整个法律关系法律事实都很清楚。但是在性质上,这种案件比较新颖。有些律师受年龄或者地域等局限,可能不太熟悉,有了一些帮助之后,一切就容易了。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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