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头耕耘 独守匠心
——记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崇明法院院长朱丹
2018-04-16 10:36: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严剑漪 张悦
  “从小我就对法律感兴趣,看电影的时候就觉得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是惩恶扬善的,是为老百姓说话的。”清清瘦瘦的朱丹微笑着说。

  朱丹,现任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

  第一次见到朱丹的人,都会感受到他身上扑面而来的“学者法官”之儒雅和谦虚。1994年,怀揣法律梦想的他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毕业,进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从此开始了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的成长之路,并先后担任上海高院民三庭副庭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上海高院民三庭庭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如今,他又开始了在崇明法院的新征程。

  “知识产权的政策性、专业性很强,它要求法官不仅有扎实的法学素养,还要有强烈的政治敏锐性,同时具备跨界的专业知识,包括丰富的人生阅历以及对国际形势发展的把握度。”直到现在,朱丹对于知识产权这一领域仍然抱着敬畏之心,20多年来,他埋头耕耘,始终秉持“钻研入微、精益求精”的工匠情怀。

  2010年上海举行世博会期间,朱丹审理了王群诉上海世博会法国馆等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该案在当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原告认为被告建造的上海世博会法国馆建筑物专利侵权,我们去法国馆实地勘验现场,然后根据原告说明书中记载的发明目的、附图及其在专利授权审查中的陈述,依法解释了专利权利要求,准确界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朱丹告诉记者,法院一审认为,法国馆建筑物内的房间均设置在坡道表面,未延及坡道四周,与原告专利权利要求的对应技术特征之“空间支架四周空间及表面设置有若干房屋单元”既不相同也不等同,遂判决驳回诉请。此案的成功审理获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该案被评为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办案很艰辛,但最终如果能够圆满解决问题,就很有成就感。”朱丹说。

  难能可贵的是,朱丹不仅认真办案,作为管理者,他还积极参与了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的整个过程:参与筹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推动上海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跨区集中管辖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推动成立“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在朱丹及团队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北京大学发布研究报告指出,上海法院软件著作权司法保护综合指数在全国十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一。与此同时,上海高院民三庭荣获“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保护奖”。2015年,朱丹担任浦东新区法院副院长,分管知产审判等工作,他又牵头挂牌成立了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积极发挥浦东新区法院在涉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先行先试的领头雁作用,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法院审判工作是我一生的事业。”采访的最后,朱丹坚定地说。

  天道酬勤。2018年4月13日,朱丹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第四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在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事业的道路上,这位“匠人”将怀揣梦想,继续前行。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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