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撞伤人拒付赔偿款 男子被逮捕后忙还钱
2018-04-17 09:14:03
     中国法院网讯 (王陈阳 罗鹏)  春雨潇潇,雨润春娇,4月12日下午,申请人杨某的儿子怀着感激之情来到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该院院长郑镇林的手中,对该院倾心为民执行表示由衷的谢意。

  事情源于固始县法院执行局近日执结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13年10月5日,被执行人李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固始县汪棚镇叶岗村境内农村公路上将正在路边步行的申请人杨某撞到致伤,杨某将李某起诉到固始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杨某各项损失185496元人民币。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却拒不给付赔偿款。

  2017年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大江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李某不但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还逃避执行。鉴于李某暂时下落不明,决定依法提请院决定逮捕。李某的逮捕证送到固始县公安局,公安局立即对李某采取了网上追逃。李某终于在2018年2月份落网,被商城县公安局抓捕后送进了固始县看守所。

   李某家人闻讯后,表示愿意接受固始县法院依法处理,在执行法官李大江主持下,杨某与李某家人达成执行和解,李某家人愿意一次性赔偿杨某各项损失142000元人民币并当场履行,杨某也同意谅解。综合各方面因素,固始县法院判决李某拘役一个月。此案至此得以成功执结,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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