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出台意见助力脱贫攻坚
保护贫困群众诉权 严厉打击职务犯罪
2018-04-19 09:15: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蒋炜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全省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意见》强调,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大局,认真抓好涉及脱贫攻坚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确保贫困群众维权途径畅通,依法保护贫困群众的诉讼权利;严厉打击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职务犯罪,依法打击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扶贫款物、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为脱贫攻坚营造清廉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制裁在扶贫工作中发生的违约失信行为,依法审理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领域发生的校舍、医院、住房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教辅用品、医疗设备、农业机械采购合同等各类纠纷,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民生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多发易发的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盗窃、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意见》要求,依法审理涉“三变”改革案件,依法审理涉及脱贫攻坚的行政案件、环境资源类案件,加大涉及脱贫攻坚案件执行力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群众,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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