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泉在河北法院调研时强调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18-04-19 22:41:13
     中国法院网讯 (周昂)  4月16至18日,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海泉到河北法院,就新时代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研。

    刘海泉先后到河北省高院、正定县法院、保定市中院、河北高院雄安新区案件协调指导组调研考察。他指出,河北法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探索建立案件评查评议、审判瑕疵认定追究等制度机制,充分利用“智审”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取得了良好效果。

    刘海泉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要在运用好前三种形态的基础上,决不能放弃第四种形态,切实发挥其“利剑高悬”的震慑作用。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纪检监察队伍。

    河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察委主任梁惠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仚生会见刘海泉一行。河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参加部分调研活动。
责任编辑:龙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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