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植刑事审判 不忘法官初心
——记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四川高院副院长白宗钊
2018-04-20 09:00: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宇
  不久前,第四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结果揭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白宗钊成功入选。

  白宗钊,1962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6年9月从四川大学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二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从业20余年来,白宗钊一直扎根于刑事审判一线,长期从事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完成了王立军案、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受贿案、四川藏区甘孜理塘“8·1”危害国家安全案、“3·16”打砸抢烧系列案件、阿坝“3·16”故意杀人系列案件、甘孜州打黑除恶系列案等500余件重大、敏感、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和指导工作,办案效果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委的肯定。其个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维护藏区稳定模范”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授予个人一等功。

  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何能够抽丝剥茧,条分缕析,还本归原,正确适用各种法律法规?白宗钊总结,要准确梳理案件事实,客观审查判断证据,认真分析法律关系,让证据与事实、经验与逻辑都找到安身立命之所,让党和国家大局的要求、社情民意的呼声、法律精神的体现取得高度统一。

  2009年,白宗钊任四川高院刑二庭庭长后,带领全庭法官审结重大毒品案件1200余件、重大职务案件300余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300余件、重大危害国家安全案件100余件,尤其是出色完成了近4年藏区所有涉及国家安全案件及内地危安案件的指导和审判工作。

  白宗钊认为,调查研究和审判业务是密不可分的,要及时对审判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总结归纳出经验,再回头推动问题的解决。审判工作之余,他主导调研撰写了关于藏区依法治理的调研报告,被时任省委书记批转省级相关部门及藏区党委参考;关于四川省毒品犯罪的调研报告,受到省委政法委、省禁毒委重视。此外,他还牵头调研并制定出台了《四川省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刑事大案要案报告督办制度》《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情节数额认定标准》《贪污、贿赂犯罪量刑数量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他注重学与思、学与用的有机结合,撰写理论文章《论上市公司合同诈骗罪》获全国法院三等奖、《论黑社会性质犯罪》获全省法院一等奖。与四川大学联合申报的《非法集资犯罪研究》《指定管辖制度研究》两个国家级重大课题已经结题,调研成果公开发表,从实证层面对当前困扰法院审判工作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对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方案。

  作为法官,白宗钊在20余年的刑事审判生涯中,审理了数千件刑事案件,积累了法官的“智慧财富”。作为副院长,在管理岗位上的白宗钊,将经验智慧奉献给法院的改革创新工作,致力于推动全省法院庭审实质化改革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向前发展,取得实效。

  头顶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光环,对白宗钊而言,是认可,更是一份责任。“只有秉持着自己作为一名法官的初心,才能静心前行。怀揣这份荣誉,我会尽职履责,努力发挥表率作用,为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白宗钊如是说。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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