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平桥法院开展执行普法宣传活动
2018-04-23 11:38:00
平桥法院开展执行普法宣传活动
     中国法院网讯 (王雪阳)  4月17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世纪广场举行“执行不能”普法宣传活动,旨在向社会阐明“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区别,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为“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的顺利完成营造良好氛围。

  本次活动是平桥法院首次针对“执行不能”所作的宣传。活动中,该院执行局干警向民众详细介绍了何为“执行不能”。法院执行的案件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执行法院穷尽手段仍不能执行的案件,也就是所说的“执行不能”案件。

  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40余人次;平桥法院希望通过此次活动,使大家更加直观地认识和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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