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骗人竟被骗子骗 两人自作聪明先后获刑
2018-04-26 16:12:47
     中国法院网讯 (赵玉民 郭娜)  在大家的印象中,诈骗犯罪嫌疑人应该是比较“聪明”“狡猾”的,但是在下面这个案例中,其中一个诈骗犯竟然被另外一个诈骗犯给骗了,两人相继获刑。近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

  2016年9月开始,甲在网络上发布可以破解QQ密码、微信密码、聊天记录的虚假信息,以破解微信密码需要交纳费用、保证金、保密金为由,共骗取四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7000元。被害人报案后,甲到公安机关自首,并主动退还了赃款。

  取保候审期间,甲出行中在快车上与乙聊天说道:“我最近摊上事了,被鼓楼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了。”乙说:“我认识鼓楼法院的法官,是我一个亲戚,之前有人案子分到他手里,拿钱就判了缓刑。”

  甲听了很动心,主动添加乙的微信。后乙以帮助甲减轻处罚为名先后骗取甲现金20000元、购物卡4张(合计价值4000元)、中石化加油充值卡2张(合计价值2000元)。案子判决后,甲被判实刑,恼怒之下,甲向公安机关报案,揭发乙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刑事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另鉴于被告人归案后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判决被告人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现代社会由于人们的法治意识增强,法院审理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随之而来的诈骗也衍生出新的形式。有些人声称认识法官,可以帮助刑事犯罪的当事人争取缓刑,或者帮助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打赢官司,打着法官的旗号收取大额钱财,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办案、公正执法,法官不可能以任何形式借助他人名义索贿,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开玩笑。还请广大群众加强警惕,不要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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