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男子公交车上殴打7岁男童遭拘留15日并罚款
2018-04-28 18:23:0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王哲 冯利婷
  4月28日,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就遂宁男子公交车上殴打7岁男童事件发布最新警情通报,根据相关规定,对该男子作出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

  4月27日上午11时许,在遂宁市城区16路公交车上发生一起小孩被乘客殴打的警情。经查,郭某恒(男,7岁,遂宁船山人)放学后独自乘坐16路公交车回家,在公交车行至明月桥附近时,因郭某恒踢了郭某天(两人素不相识)三下,被郭某天殴打。

  经医院初步诊断:郭某恒颅内未见明显异常,随访;双侧上下颌骨、颧骨及副鼻窦骨质未见明显异常;左侧颜面部软组织肿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郭某天殴打不满14周岁的人的行为符合从重处罚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将持续关注郭某恒伤情情况,待伤愈后做进一步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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