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赖”记
2018-05-02 10:44: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军忠
  这是一起涉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执行标的额49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逃避执行。日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拘留15日的执行强制措施,以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天清晨,该院执行局即派出由6名执行干警组成的行动小组,出动警车3台,驱车100余公里赶赴普兰店区某小区,在被执行人朱某家附近蹲守。

  上午9时,一幢居民楼的转角处,6名执行干警的眼睛几乎一眨不眨地盯着单元门出入口,一张“猎赖”网悄然展开——

  9时10分左右,一名1.7米左右、身材略胖的中年男子出现。“是他吗?”“是他!”

  说时迟,那时快,执行员马晓驰带领5名司法警察迅速围拢到该男子面前。“你是朱某吗?”“是,怎么啦?”“我们是大连中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因你隐匿财产、逃遁行踪和拒不报告财产,今天决定对你实施拘留15日的处罚。”

  怔了一下的朱某向执行员提出一个要求:“能不能换一个地方?在这里我太丢人了。”此时此刻朱某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脸面。

  执行人员准许了他的请求,将其带到小区偏僻处。马晓驰向他宣读了对其拘留15日的决定书。

  在将朱某押往警车的路途中,朱某几次以有些事需要紧急处理为由,企图摆脱执行人员的控制,均被执行人员严厉制止。

  9时30分,警车一路警灯闪烁向大连市拘留所疾驰。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警车到达拘留所。朱某突然小声问马晓驰:“我如果还钱了还拘留15天吗?”“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我们都会视情提前解除拘留。”马晓驰回答。

  所有手续都办完,已过午时。

  “不饿吗?”

  “都习惯了,饿大了就不感觉饿了。”执行员间互相开着玩笑。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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