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铜官:执行风暴强袭 “老赖”主动履行
2018-05-02 14:48:35
     中国法院网讯 (张雪琳)  4月28日,被执行人鲁某主动将执行款及诉讼费共计29374元送到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铜陵市铜官山区建设局与被执行人鲁某产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15年12月经原铜官山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鲁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房屋租金28400元、诉讼费638元。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铜陵市铜官山区建设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经查鲁某名下无银行财产可供执行,经法院多次催促鲁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鲁某因在外地,多次因故推诿,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因申请人铜陵市铜官山区建设局向执行人员反应鲁某仍在外地做生意,有执行能力,要求法院执行。为破解执行困局,铜官区法院将鲁某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同时将信息在媒体平台播出。鲁某因外出需要搭乘飞机,购买机票屡次失败,同时发现自己的多张银行卡被冻结,后积极联系法院要求履行,并要求解除限制手续。

  据悉,自2018年4月开始,铜官区法院陆续展开了执行攻坚风暴行动,频繁向“老赖”施重大压,放大招,在社会上营造了强大的威慑效应。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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