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操纵市场案3宗
2018-05-02 15:56:30 | 来源:央广网 | 作者:柴华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日前在例行发布会上披露,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3宗操纵市场案和1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根据披露,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金亚科技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金亚科技通过虚构客户、伪造合同、伪造银行单据、伪造材料产品收发记录、隐瞒费用支出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8049.55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35.14%。同时,金亚科技2014年年度报告虚增银行存款2.18亿元,虚列预付工程款3.1亿元。证监会决定对金亚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周旭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张法德、丁勇和等16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据介绍,3宗操纵市场案中,2015年1月5日至12月14日期间,冯志浩使用本人账户通过盘中以涨停价位虚假申报后次日反向卖出等3种手段交易“启明星辰”等10只股票,获利约1802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冯志浩违法所得并处以两倍罚款。

  2015年3月6日至12日期间,孟祥龙控制使用他人账户操纵“*ST三鑫”,获利约1621万元。证监会决定没一罚二。

  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21日、2015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文高永权等人利用他人账户,制造“众益传媒”交易活跃的假象,并发布虚假信息,将股价抬高到接近他认为合理的18元,并在若干交易日的最后两分钟,与做市商操作员岳源合谋制造收盘价,操纵“众益传媒”股价,没有违法所得。证监会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40万-60万元不等的罚款。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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