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设立民商事再审案件律师调解中心
2018-05-09 09:04: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时满鑫
  5月8日,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律师协会联合发起设立的律师参与化解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调解中心在青岛中院挂牌成立。将律师调解引入民商事再审申请案件,是青岛中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机制后,在社会治理领域又一法治化、社会化、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探索和实践。

  为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民商事再审案件律师调解中心可对当事人不服民商事生效裁判申请再审的案件开展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争议解决协议。青岛中院选派人员担任程序分流员和调解协调员,负责筛选可供调解案件,协调当事人和律师调解员之间的调解事宜,跟进调解完成的后续工作。律师调解成功一件申请再审案件的,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影响大小等给予律师调解员在500元至5000元之间的奖励补助。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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