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上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切实增强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
2018-05-10 20:19:17
 

  中国法院网讯(严浩)5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之际,党中央隆重举行纪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向全世界宣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的坚定信念,宣示了我们党坚定不移高扬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情缅怀了马克思伟大光辉的一生,深刻阐释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及其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总结了我们党带领人民创造性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壮阔历程和丰硕成果,提出了新时代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要求,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刻,内容丰富,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领会和把握马克思的伟大历史贡献,不断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要深刻领会和把握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理论、人民的理论、实践的理论和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的伟大意义,深刻领会和把握《共产党宣言》的重大理论贡献和深远影响,始终高扬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做马克思主义的忠诚信奉者、坚定实践者。要深刻领会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壮阔历程和丰硕成果,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要求,不断汲取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更有定力、更有自信、更有智慧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扎实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的生动实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毫不动摇以这一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守人民立场,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把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认真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人与自然关系等思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以及国家和法的理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紧密结合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要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永葆马克思主义者的政治本色。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要切实把马克思主义这个看家本领学深悟透。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原原本本学,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读马克思主义经典、悟马克思主义原理当作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认真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强化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共产党宣言》等经典著作的学习领会,引导广大法院干警立足本职岗位,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党组成员孙华璞,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刘海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委员南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刘贵祥、裴显鼎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