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没钱却驾豪车住星级酒店 拒不执行被拘留
2018-05-17 16:03: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谌丽
  近日,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王某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5万元。

  “喂?请问是南县法院执行局李法官吗?我是湖南某某竹麻产业有限公司与王某某居间合同案子的申请人,我刚刚看到王某某在常德澧县一家星级酒店,你们可以过来一趟吗?”在接到这一消息后,南县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赶赴该酒店并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某控制。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王某某声称自己没钱,但经查明,王某某常住星级酒店、驾豪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案件回顾

  据悉,原告湖南某某竹麻产业有限公司与王某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南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查明,2014年12月29日,原、被告签订居间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全权委托被告在2015年2月28日前,与金融单位联系,促成原告与金融单位签订不低于2500万元额度的书面授信合同,居间报酬则由原告在合同签订的当日支付被告该笔业务的报酬定金20万元,若被告至2015年2月28日仍未完成该次居间任务,被告需返还原告定金20万元,并终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原告依约支付被告定金。然而,居间任务完成期限届满后,被告未依约完成居间合同任务,也未依约向原告返还报酬定金20万元。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某返还原告湖南某某竹麻产业有限公司20万元。

  夜间外地执行 成功抓获被执行人

  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某拒不履行判决内容,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某,电话均被拒接,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回执单显示“原地新建,电话长期设置,无法送达。”至此,王某某下落不明,杳无音讯,执行法官依法将王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当接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常德澧县某酒店的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赶赴该酒店,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不是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的住房登记手续,所以无法确定其住在哪个房间,为了避免错失机会,执行干警分别在酒店前门、后门蹲点守候,功夫不负有心人,苦等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出现在后门,正准备驾驶一辆凯迪拉克越野车离去,被执行干警们当即控制。

  不如实报告财产 被拘留并处罚款

  王某某被拘传到南县法院后,执行法官要求王某某报告财产,王某某表示无任何财产。据执行申请人反映,王某某是澧县该星级酒店的常客,经常开豪车出入,生活过得相当奢侈。对此,执行法官经询问后查明,虽然豪车不在王某某名下,但的确长期由他使用,还有专门的司机。

  法院当即开出搜查令,对王某某随身携带的钱包进行搜查,查获现金7300元、微信红包中零钱5204.76元、手机1部、银行卡6张、凯迪拉克越野车1辆。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王某某仍以对判决不服为由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因王某某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5万元。

  执行干警们将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进拘留所回到办公室时,已是晚上十点一刻,干警们放松下来,感到饥肠辘辘,才记起因忙着执行没有顾上吃晚饭。其实,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们经常为工作错过饭点、忙执行忘记休息,虽承受着各方压力和不理解,但为了岁月静好,为了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他们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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