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两办”联合发文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三十六家单位强强联手力破执行难
2018-05-18 09:48: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曾光核 何江林 赵杨
  为最终夺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战略部署胜利,近日,湖南省吉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吉首市进一步完善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吉首市人民法院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36家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深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新格局,强强联手力破执行难。

  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影响司法运行成效的最大“拦路虎”,执行联动机制便是攻克执行难问题中不可或缺的一把利刃。吉首法院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决胜执行难战役”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建立健全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告别了以往在执行工作中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单枪匹马所带来的窘境,整合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转变为以法院为主、各部门协作联动的执行模式,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震慑力。

  《方案》提出了“决胜执行难战役”专项活动的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对36家联动单位和法院的具体职责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各级党委、法院及相关部门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

  根据《方案》,市纪委监委对党员、监察对象妨害、非法干预法院执行工作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单位及个人,经调查属实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市委组织部将公职人员有失信情况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资格时的参考,不得推荐其为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市委宣传部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单位及个人,相应单位在文明单位考核评比中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单位文明奖。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网格员基层组织作用,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单位及个人,在综治考评时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方案》明确市人大、市政协按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执行,依法监督、参与、见证法院现场执行。市检察院对重大、敏感的执行案件派员到执行现场依法监督,对法院移送的拒不执行案件构成犯罪的立案线索,公安局不予立案的,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检察院应当通知公安立案。市公安局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车辆登记信息、旅店住所等信息,协助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协助查找、控制被拘留人员,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市司法局积极开展对执行中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协助查询被执行人的律师身份信息、律师事务所登记信息。

  《方案》指出市财政局对协助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协助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方案》还指出了与银行、房屋管理、税务等职能部门建立起联动机制,查询、冻结、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包括现金、存款、车辆、房子、股票等各类动产、不动产和有价证券。

  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吉首法院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聚合各职能部门力量,通过完善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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