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法院速裁程序让案件审结“提速、增效”
2018-05-21 10:47:08
     中国法院网讯 (张国宝 李赟恺)  日前,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从起诉、立案受理到当事人领取民事判决书,仅仅三天时间就结案。原告刘某某高兴地说:“现在到法院打官司确实快了,速裁程序还是好。”

  2018年4月1日上午6时55分许,72岁的被告万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65岁的原告刘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发生相撞,致刘某某身体受伤和两轮电动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安义县交警大队于2018年4月16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万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刘某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刘某某受伤后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左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2018年4月13日出院,住院治疗12天,用去医疗费20778.93元。医嘱出院休息3个月、加强营养。因协商赔偿事项未果,原告刘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万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28776.29元。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万某某,及时送达了应诉材料,且征求被告万某某对案件事实的意见。因双方对交通事故发生及责任认定均没有异议,便立即将速裁告知书由双方阅读,并填写是否选择速裁程序。在原、被告均同意选择速裁程序后,承办法官当即安排开庭审理,庭审中对原告刘某某相关赔偿请求项目进行了审核,确认原告刘某某各项损失合计23358.44元,由被告万某某赔偿70%即16350.91元,其余由原告刘某某自己负担,并向双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双方当事人对判决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安义法院为认真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提升审判质效,组建了三名员额法官、三名书记员组成的速裁团队,扩大速裁程序适用范围;同时,推行电子送达,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真正实现诉讼案件“提速、增效”目标。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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