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最工作法”助速审判 当庭裁判率提升显著
2018-05-23 16:04:23
     中国法院网讯 (孙璐璐 悦少燕)  5月22日上午,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团队公开审理两起案件,庭审结束后,经合议庭评议,对案件当庭宣判。如此快速的审判效率引得旁听群众和当事人纷纷点赞。该两起案件是近一周内民三团队当庭宣判的第四起案件,四起案件中从立案到当庭宣判时间最短者仅用时六天。

  上午8:30分,第一起案件开庭审理,该案为民间借贷纠纷。2013年3月8日,胡某生之子胡某海经营超市需要资金,胡某生向王某丈夫借款25000元,胡某生出具了借据。2017年7月20日王某的丈夫因病去世,王某向胡某生催要借款,胡某生拒绝偿还。一审法院判决胡某生偿还王某借款25000元。胡某生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开庭审理,认为胡某生向王某丈夫借款25000元并出具借据,其在借据上签署自己的名字,理应承担还款责任。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午9:30分,九号审判法庭。第二起案件为侵权责任纠纷。某面业公司曾向王某借款120000元,后经催要,某面业公司迟迟不予偿还。王某于2017年9月15日将其车辆停放于该厂门口,后又将该车辆移走。某面业公司认为王某的行为导致其无法正常经营,并造成经济损失,请求王某赔偿其损失192288.78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某面业公司诉讼请求。某面业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追要借款的行为虽有不当,但某面业公司未能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王某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具体损害后果及程度,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面对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鹤壁中院积极鼓励各审判团队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判质效。民三团队积极采取繁简分流的方式,加班加点,化解存量,提高当庭宣判的适用率。同时在工作中总结出了“五最办案流程”工作法,即整个团队的法官在接到二审案件后,都会按照“最快的时间安排庭审,最合理的时间阅卷,最规范的庭审仪表,最理性的听当事人把话讲完,最短的时间内结案”的工作思路,一方面既大大缩短了办案审限,提高了审判质效,同时也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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