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中级法院院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结业
徐家新出席结业式并讲话
2018-05-25 22:30: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 作者:王睿
  全国高中级法院院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今天上午在国家法官学院结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结业式并作总结讲话。

  5月22日至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全国高中级法院院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及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468人参加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作了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其他5位院领导和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2位专家作了专题授课。

  培训期间,全体学员围绕培训主题认真学习原著,专心致志听讲,联系实际思考,深入讨论交流,深化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的认识和理解,明确了新时代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前进方向和目标任务,增强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要有新担当新作为的信心和决心。

  徐家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举办这期培训班,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学习培训的实际行动,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培训目的,对于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徐家新强调,各级法院要认真传达学习本次培训班精神,特别是周强院长在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培训班成果。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部署要求,广泛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在全国法院系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热潮,把学习培训成果转化成为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结业式上,来自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4位学员代表汇报交流了学习收获。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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