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在云南大理法院调研时强调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2018-05-27 23:20:05
     中国法院网讯 (郎维学 周海燕)  5月25日至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对大理州两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环资审判以及执行攻坚等多项工作进行调研,并看望慰问法院干警。

  在大理期间,江必新深入弥渡县人民法院,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宾川县人民法院及旅游巡回审判点、州城人民法庭,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理市人民法院古城人民法庭等进行工作视察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一线审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江必新充分肯定了大理法院在社会治理、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禁毒等方面发挥的积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以及大理法院在推动家事审判改革、维护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创新和努力。江必新指出,大理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争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三大攻坚战”等工作中展现新作为;面对审判工作遇到的新挑战和新困难,要以法治思维研判,采取法治方式处理;要找准执行工作的弱点和短板,运用拒执罪自诉机制,推动执行案件转破产程序,力争实现预期目标;要以提高员额法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抓手,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要进一步总结、提炼家事审判改革经验,激发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活力;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侯建军等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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