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证售卖烟草以非法经营罪被判拘役六个月
2018-06-01 11:49:42
     中国法院网讯  烟草在我国是实行管制的商品,要经营烟草的需要取得烟草的经营资格,未取得资格从事烟草经营的,会受到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处罚,但仍有一些不法商贩为谋取利益而私售烟草。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非法经营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杨某梅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2003年4月起,女子杨某梅与其姐杨某桃合伙经营一商行,并以杨某桃的名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至2017年5月9日,杨某梅、杨某桃到大田县烟草专卖局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手续。同年5月中旬以来,杨某梅在烟草证已经注销的情况下,与其丈夫章某科(另案处理)向大田及周边的烟草零售商收购卷烟后贩卖给他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金额计人民币53625元,获利人民币1160元。2017年6月21日,大田县烟草专卖局将该案移送至大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同时,杨某梅由公安机关刑事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退出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梅违反国家规定,明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被注销,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计人民币53625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106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并结合所在社区建议实施社区矫正的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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