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大合议庭审理行政诉讼案
2018-06-07 09:05:08
     中国法院网讯 (相颖 李慧杰 张帆)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铿锵有力的敲响法槌,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人密云区检察院诉被告密云区园林绿化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据悉,该案系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密云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大合议庭公开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相比以往的合议庭模式,此次庭审变化明显,即人民陪审员的人数由以往的一至两名,改变为四名。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一是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三是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四是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该案恰恰属于人民陪审员法所规定的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的范围。鉴于此,庭审前,审判长组织合议庭成员集中阅卷,针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向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讲解,并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庭审工作指导。

  庭审中,人民陪审员精神饱满,全神贯注,在法庭调查程序中就案件关键事实配合法官进行发问,与法官配合默契,对庭审把握得当,整个庭审环节井然有序。密云区检察院将证据材料以及辩论意见制作成PPT,以多媒体方式进行庭审展示,密云区园林绿化局局长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在庭上陈述了意见。因案情复杂,该院七人大合议庭经短暂合议后,决定择期宣判。

  人民审判员在法院庭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落地后,密云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贯彻执行,采用新型庭审模式,避免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陪审顽疾,强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实效性。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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